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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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

夫妻单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来源:青岛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lsqdlh.com/   时间:2023/3/10 11:39:36

  夫妻单方提出离婚和财产分割没有直接关系,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办理。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接下来将由青岛离婚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青岛离婚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夫妻单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单方提出离婚和财产分割没有直接关系,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办理。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二、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终止的情况有什么?

  1、因夫妻约定而终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2、因离婚而终止

  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青岛离婚律师,青岛离婚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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