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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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

青岛离婚律师,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不同是什么

来源:青岛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lsqdlh.com/   时间:2023/4/25 14:06:25

本文将介绍婚姻的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情况, 接下来将由青岛离婚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青岛离婚律师 一起来看看吧!探讨它们的区别以及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

                                                                                            

一、婚姻的无效

婚姻的无效是指婚姻成立时存在某些致使婚姻无效的情况,导致该婚姻在法律上不存在,从而婚姻双方的法律关系自始无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的无效情形包括:

1. 一方有配偶仍与他人登记结婚;

2. 近亲属结婚;

3. 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

4. 双方有重婚情形;

5. 双方之间存在婚姻禁止性行为等。

如果婚姻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婚姻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双方的财产关系和债务关系。另外,婚姻无效并不影响子女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子女仍然具有合法的身份和权利。

二、婚姻的可撤销

婚姻的可撤销是指婚姻在成立后由于某种原因被撤销,婚姻关系从此终止。婚姻的可撤销情形包括:

1. 双方一方有重大缺陷,如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患有不治之症等;

2. 一方被迫结婚或者以欺骗、胁迫等手段结婚;

3. 双方因其他原因无法维持婚姻关系。

如果婚姻被认定为可撤销,那么婚姻关系从被撤销的时刻起终止,婚姻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双方的财产关系和债务关系。另外,如果婚姻双方有子女,那么子女的抚养、教育、探视等问题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三、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

婚姻的无效和可撤销都是指婚姻关系的终止,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 法律效力不同。婚姻的无效是指婚姻关系自始无效,从法律上看婚姻关系就不存在,而婚姻的可撤销是指婚姻关系在成立后才被撤销,婚姻关系在一定时间内是合法有效的。

2. 后果不同。婚姻无效的后果是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婚姻双方的财产关系和债务关系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而婚姻的可撤销是指婚姻关系在成立后被撤销,婚姻双方的财产关系和债务关系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但是婚姻关系在一定时间内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婚姻双方在这段时间内的行为和权利还是合法有效的。

四、结语

综上所述,婚姻的无效和可撤销都是婚姻关系的终止,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区分和处理。在处理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问题时,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青岛离婚律师,青岛离婚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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