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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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

王宝强离婚事件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青岛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lsqdlh.com/   时间:2019/6/26 14:39:42

      8月14日凌晨,王宝强突然在微博上发布离婚声明,称因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有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故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

1.王宝强离婚声明法律效力:

    存在无效部分,不具备法律效力。从法律上来讲,该声明中,既有有效的部分,也有无效的部分。其中有效的是:作为雇主的王宝强可以解除雇员经纪人的职务。无效的是:离婚声明不 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王宝强发出该声明后,其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并不因该声明而解除。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在夫妻双方没有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只能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

2.关于婚后共同财产分割:

    若马蓉婚内出轨,财产依旧平分。若如王宝强微博声明所言,其妻马蓉出轨,那么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将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若马蓉婚内出轨,夫妻财产依旧只能平分,出轨一事只能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不得作为少分财产的法定理由。理由如下: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内出轨行为违反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破坏婚姻关系。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影响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是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只有存在以上转移财产等行为,才应少分或不分。诸如婚内出轨等过错不影响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

3.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

    若女方婚内出轨,王宝强可争取抚养权。离婚中于过错一方而言,其过错行为可能会影响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认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就抚养权达成协议的除外)。应当说,子女抚养权问题是离婚的关键问题。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是法院着重考虑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后应当跟随母亲共同生活,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王宝强的子女已经在两周岁以上,因此,王宝强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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